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我院本科生試卷的保管工作,明確試卷查閱流程,特制定本規定。如果學生對上學期開設課程的成績有異議,需在開學一周內填寫《學生查詢試卷申請表》,交到學院教務室。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學院長審批同意后,由教師所在院系領導指派老師對學生的試卷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由教務室通知相關的老師及學生,并由出錯的一方寫書面的檢討書(如成績確實有錯,由改卷老師寫檢討,如成績沒錯,學生則必須寫檢討),按照有關規定學院在第二周將成績需要更正的表格交到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在系統中進行維護,供學生查詢。其他時間不再受理查閱試卷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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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
學生查詢試卷申請表
班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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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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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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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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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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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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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請(要說明正當理由):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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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所在院系意見:
教學主任(院長)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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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教師所在院系意見:
教學主任(院長)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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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任課教師簽字:
系 主 任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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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處理情況:
任課教師所在院系教學秘書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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