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級、2023級、2024級班級: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華僑大學“陽光成長計劃”資助辦法》、《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25-2026學年老生“陽光成長計劃”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符合《華僑大學“陽光成長計劃”資助辦法》中規定條件的全日制非畢業班學生。
二、資助內容及標準
本科生“陽光成長計劃”的資助內容主要為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研究生“陽光成長計劃”的資助內容主要為國家助學貸款。其中,本科生國家助學金標準為500元/月、370元/月、300元/月三個等級,資助時間為10個月,從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陽光成長計劃成員認定同時作為“雙困”畢業生求職補助等各項困難補助、社會助學金發放資格的審核依據。
三、名額控制與等級確定
學院根據本學年“陽光成長計劃”的實施情況確定下學年的成員名單及資助等級,2022、2023、2024級每班可推薦一等助學金2名,二等助學金2名,三等助學金3名,自立生2名。
實際資助需求總量較少、已通過獎學金等方式自立而無需直接資助、希望通過勤工助學獲取資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陽光成長計劃”成員申請條件,可納入“自立生”類別,以便參與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其它資助項目。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精準幫扶政策精神,推進我校精準資助工作,本科生中為脫貧戶(含監測對象)家庭學生;特困供養、低:偷捅1咴導彝パ還露徊屑慚渙沂、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戰因公傷殘的軍人、公安民警、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家庭子女;優撫對象子女等,經核實,原則上可獲得一等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需結合學院實際情況)。
四、評審步驟
(一)學生自主申請(5月9日-5月16日):
學生自愿向學院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并通過“陽光計劃”系統進行網上資助申請。
(1)新申請同學需提交紙質版《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量化評估表(附件2);
(2)本學年已在該計劃中的學生除提交附件1、2,還需向所在學院提供《陽光成長計劃成員個人獲助總結及下學年生活規劃》(附件3)。
(3)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含續貸)以及首次申請陳進強貸學金的學生還應按要求準備材料(附件5)。
同時提交其他相關家庭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相關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關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扶貧手冊、低保證、殘疾證、烈士證等。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原則上應提供受災證明,如媒體宣傳報道、受災照片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等。
3.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的大病支出證明(診斷書及醫療費用發票復印件)。
(二)班級評議(5月17日-5月19日)
1.陽光隊長要告知班主任陽光評審的工作進程,請班主任統籌與協助。
2.各班召開班級會議,將“陽光成長計劃”相關的文件、通知、要求告知班級每位同學,并保存通知截圖。
3.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以下簡稱班級認定評議小組),開展量化評估和民主評議工作。
其中,班主任為組長,成員應包括非評議對象的班委、班級其他成員代表等,評議小組人數為奇數,一般不少于5人。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范圍內公示。深入了解申請“陽光成長計劃”同學的具體情況。
4.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以個別訪談等方式,按照《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量化評估表》(由老師談話并填寫)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量化評估;根據申請材料以及量化評估結果,班級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評議要結合實際情況,注重考察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消費水平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等,進一步修正量化結果。評議完成后確定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初步評議結果,并在班級內公示3天之后,上報學院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進行復審(班級內部公示時請刪除同學個人隱私信息,公示姓名、等級即可)。
5.各班將以下材料及相關證明資料(紙質版)在5月20日(周二)下午14:30-15:00提交至經管大廳,屆時有工作人員審核材料。
(1)紙質版: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
(2)紙質版: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量化評估表(附件2)
(3)紙質版:陽光成長計劃員個人獲助總結及下學年生活規劃(附件3)
(4)紙質版:工商管理學院陽光成長計劃民主評議會議記錄表(附件4)
(5)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含續貸)以及首次申請陳進強貸學金(如無,在材料提交表上勾無)
各班級將電子版《工商管理學院2025-202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附件6)及班級通知截圖、公示截圖、評議會圖片在5月20日中午12:00前上傳到表單。
(三)學院審核(5月21日-5月27日)
學院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審核各班級“陽光成長計劃”評議結果。在信息門戶辦事大廳的“陽光計劃”系統進行逐級審核,最終審核結果在相應范圍內公示。
(四)資助落實
1.貸款審批:預計6月中旬,學生資助中心、中國銀行分別審批陳進強貸學金申請材料、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材料。
2.國家助學金發放:2025-2026學年國家助學金(老生部分)從9月份開始發放。
六、其它說明
1.根據國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37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陽光成長計劃”成員申請條件,可納入“自立生”類別,以便參與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其它資助項目。
2.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申請助學貸款中的學費和住宿費部分將由學校直接扣繳作為2025-2026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3.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新貸及續貸)或陳進強貸學金的學生,需在信息門戶辦事大廳的陽光計劃系統中提交2025-2026學年老生陽光成長計劃申請以及助學貸款申請。
附件:
1.《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2.《華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量化評估表》
3.《陽光成長計劃員個人獲助總結及下學年生活規劃》
4.《工商管理學院陽光成長計劃民主評議會議記錄表》
5.貸款系列表格
6.《2025-202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
工商管理學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