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實驗中心:
為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管理責任體制,各司其職、層層落實責任。
1. 學院黨政負責人是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主要職責為:建立實驗室技術安全責任體系,組織成立實驗室技術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實驗室技術安全分管領導和實驗室安全秘書等人員。
2. 分管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副院長的主要職責為:建立、完善實驗室技術安全責任體系(學院、實驗室兩級)和規章制度(包括各種制度規定、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
3. 實驗中心(室)主任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實驗室的技術安全工作。
4. 實驗房間管理者是所在實驗房間的直接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實驗房間的實驗室技術安全工作。
請各系、實驗中心落實好各實驗室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每個實驗室和每件設備的安全都有專人負責。
附件1:博備用官網開戶app下載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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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八年六月一日